時間: 2021-03-10 09:46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國發〔2020〕14號),促進我省上市公司“質”“量”雙升,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任務
堅持擴大增量與提升存量并重。以境內上市為主、境內外共同推動,支持優質企業上市融資;優化上市公司結構和發展環境,推動上市公司做優做強。力爭到2025年末上市公司數量實現“倍增”,營業總收入、資產證券化率等指標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上市公司結構布局更加合理,發展質量大幅提升,為奮力譜寫陜西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作出更大貢獻。
二、支持優質企業上市融資
(一)加強后備企業聯合培育。深化與滬、深、港交易所和全國股轉公司的戰略合作,共建陜西省資本市場服務中心。完善后備企業推薦、篩選、培育等工作機制,加強上市后備企業動態管理和跟蹤服務。系統梳理駐陜央企、地方國有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企業及其子公司中滿足條件的企業,建立健全國有控股上市后備企業名錄。將“專精特新”“單項冠軍”“小巨人”“瞪羚”“硬科技”“獨角獸”等獲評國家及省級示范企業和私募投資機構投資的企業納入上市后備培育范圍。每年遴選公示省級重點上市后備企業,推薦輔導企業不少于30家。(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陜西證監局、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大力發展私募創投機構。大力發展風投、創投、產投,出臺促進行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完善行業發展協同推進機制和扶持政策措施。培育壯大本土機構,吸引全國知名創投機構來陜投資、在陜落戶,力爭到2025年末創業投資累計金額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全國平均水平。有效發揮政府引導基金的杠桿放大功能,加快陜西省上市掛牌后備企業股權投資基金落地運營,撬動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創新。建立省市聯動機制,推動設立一批天使投資基金。建立自主共享、集中統一的常態化路演平臺,將專業孵化載體和科技成果轉化平臺納入常態化路演服務體系。建立“硬科技”投資聯盟,打造省內外私募基金領投接轉的生態圈。(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陜西證監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化區域市場改革創新。研究出臺《關于支持區域性股權市場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快陜西股權交易中心歷史遺留問題化解和增資擴股,有效發揮場外市場培育規范企業的基礎功能作用。依托陜西股權交易中心科技創新專板試點業務模式,探索搭建私募基金“募投管退”創新業務平臺。組織高新技術企業在科技創新專板集中掛牌,加大對科創中小微企業的培育服務。探索搭建股權登記托管開放式服務平臺,為企業及中介服務機構自主申報登記、質押等創造條件。國有科創企業及國有投資機構、相關政府投資基金投資科創、“三創四新”企業按照國有資產監管規定,可以通過在科技創新專板掛牌進行股權轉讓和退出。(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國資委、陜西證監局等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上市公司做優做強
(四)提高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水平。落實證券法等法律法規,推動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機制,建立健全企業內控制度,提高風險防控能力。開展上市公司治理專項行動,督導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強化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關鍵少數的監督約束,促使其忠誠履職。推動支持上市公司進一步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加強職業經理人隊伍建設,提高專業化管理水平。推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健全具有中國特色的公司治理機制。督促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歸位盡責,依法依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引導上市公司通過實施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劃等多種方式,調動公司高管及核心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引導上市公司做好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增進投資者對公司的了解和認同。(陜西證監局、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持上市公司發揮平臺功能。鼓勵支持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配股、發行各類債券和證券化產品等多元化方式融資,推動經營性資產整體上市,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鼓勵績優上市公司注入上下游優質資產或整合同類資源,延伸產業鏈條。加強對上市公司募投資金和項目落地的跟蹤服務和指導監督,強化高質量發展政策激勵,推動創新發展。引導主營業務缺乏增長潛力的上市公司,通過資產重組、引入戰略投資者等方式,增強自身盈利能力和可持續經營能力。嚴防內幕交易和市場炒作,提高戰略性重組的質量和有效性。堅持產業互補、項目落地、風險可控原則,支持并購重組和規范引進省外優質上市公司。建立上市公司遷址聯合會商制度,加強前期盡職調查和方案研究論證,切實防范道德風險和輸入外部金融風險。(陜西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國資委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著力提升地方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質量。省國資委牽頭制定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各級國資監管部門包括履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上市后備企業出資人職責的單位按照“一企一策”“一企一專班”原則共同組織實施,持續增加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戶數,力爭競爭類企業資本證券化率每年提高20%,到2023年末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核心經營指標達到全國平均水平。支持引導省屬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不喪失控制權的情況下,引入持股5%以上的戰略投資者作為積極股東參與公司治理。支持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按照國有資產監管等規定,探索實施管理層及核心技術人員超額利潤分享機制。(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委宣傳部、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陜西證監局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紓解上市公司困難問題
(七)妥善防范處置退出潛在風險。履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出資人職責的單位和民營控股上市公司所在地政府應建立盤活上市公司紓困工作專班。推動持續經營困難和面臨退市風險的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破產重整、主動退市等方式盤活存量、出清不良資產,實現市場優勝劣汰、新陳代謝。對觸及強制退市標準的上市公司,積極配合監管部門啟動退市程序。加強對上市公司風險監測、預警和研判,建立健全監管信息共享機制,完善聯防聯控工作機制。依法合規、穩妥審慎審理、執行上市公司和重點上市后備企業相關案件。穩妥做好退市公司維穩工作,提前制定風險應急預案。(陜西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國資委、省司法廳、省法院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積極穩妥化解股票質押風險。建立多部門共同參與的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處置機制,持續壓降第一大股東高比例質押公司數量,促進場內場外股票質押業務風險協同化解。壓實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化解風險的主體責任,引導督促其聚焦實體主業,堅持穩健經營,主動壓降股權質押比例,嚴格控制限售股質押。完善股票質押風險處置協調機制,加強監測預警。督促相關股東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和風險化解工作,切實維護市場穩定運行。有效發揮國有紓困基金政策性功能,在紓困目標明確、研究論證充分、決策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可以適當提高風險容忍度,降低盈利性績效考核要求。支持銀行、證券、保險、私募基金等機構落實企業紓困有關要求,依法合規參與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化解。(陜西證監局、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銀保監局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嚴禁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堅持依法監管、分類處置,組織開展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自查自糾專項行動,對已形成的資金占用、違規擔保問題,督促限期清償、化解,對限期未整改或新發生問題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加強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追究,保護上市公司合法權益。督促上市公司積極催收股東占款,通過訴訟、仲裁等方式維護公司利益。依法認定上市公司違規擔保的責任。加大對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陜西證監局、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司法廳、省法院、省公安廳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工作保障
(十)完善工作機制。省級國資監管部門包括履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上市后備企業出資人職責的單位,是提高省級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發展質量和推進所屬相關企業上市的第一責任人。屬地政府是提高屬地上市公司發展質量和推進企業上市的第一責任人,是屬地金融風險處置和維穩第一責任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納入省推進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每半年組織召開上市公司座談會,每季度召開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座談會。推動證券監管部門,滬、深交易所和全國股轉公司向地市延伸服務。建立信息共享和報送機制,每月梳理匯總推進企業上市工作情況、資本市場動態等,每年編制全省上市公司發展質量分析報告。(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陜西證監局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強工作統籌。統籌用好境內外市場、股票和債券市場發展政策,培育和推動兩個市場相關企業高質量發展。統籌質量提升和風險防范處置,有效防范和妥善處置再融資、并購重組、改革創新過程中的風險隱患,維護良好信用環境。支持各類企業結合自身實際赴境外資本市場上市掛牌和發債融資。引導“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掛牌企業晉層至精選層掛牌。加強聯合懲戒,嚴處各種“逃廢債”行為。各設區市政府、有關部門處置債券違約和上市公司退市、遷址等情況,納入地區營商環境評價和監督問責。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切實防范和嚴厲查處內幕交易、利益輸送、商業賄賂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陜西證監局、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強化政策保障。2021年6月底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多層次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調整完善推動企業上市掛牌、再融資等扶持激勵政策和工作推進機制。在科技獎勵、財稅扶持政策、創新資本形成、金融資本引進等方面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創造良好環境,鼓勵將滿足條件的上市公司、上市后備企業納入各類評優、評獎、示范及招投標等事項遴選范圍。鼓勵各地各部門創新扶持政策措施,對條件成熟的在全省復制推廣。指導上市公司樹立維護良好聲譽和品牌形象。建立資本市場負面輿情監測預警和主動應變處置機制。(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陜西證監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等單位與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陜西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